http://www.wensv.cn/ 2020-04-17 閱讀數:1047
藥酒是藥不是酒。藥酒是根據不同的病癥,選擇適宜的方藥,將單味或配伍中藥,以白酒或黃酒作為溶媒劑泡制而成的。
藥酒用酒作溶媒是借助酒的辛溫行散和引經之性,同時有效地浸制出中藥中的有效成分,發揮其更大的效用,有利于人體的吸收。
藥酒之源
藥酒源遠流長,是中藥的一大特色。“醫”字的繁體為“醫”,上半部“殹”指治病時的扣擊聲,下半部“酉”則是指酒。“酒為百藥之長”,古人對酒在中藥里的作用給予了高度評價。
明代“藥圣”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有酒方200余種,認為酒能“行藥勢,通血脈,潤皮膚,散濕氣,除風下氣”。
《黃帝內經》記錄了非常早的藥酒。“湯液醪醴論篇”所謂“湯液”就是現代的湯煎劑,“醪醴”則是如今的藥酒。藥借酒力,酒助藥勢,相得益彰。
藥酒之法
中藥材類別很多,有植物類、動物類、礦物類等,并不是所有的藥材都適合浸泡藥酒。礦物類的有效成分很難用酒浸泡出來,有些礦物藥還含有汞、砷、鉻、鉛等有毒成分,不宜用來浸酒。
中醫講究炮制,對于藥酒來說,炮制的方法不同,藥性會有不同的變化。野天麻(又名曼陀羅)、馬錢子、蒼耳子、川烏、草烏等藥材直接用來泡酒,會產生有毒物質,需要炮制后才能入藥酒。
蛇類不能隨意用來泡酒,五步蛇、金環蛇、銀環蛇、眼鏡蛇等毒蛇在浸泡前應先去頭,否則極易造成人體中毒。
配制藥酒時常常將兩種或多種配合使用,稱為配伍。配伍得當可增強療效;配伍不當不僅降低療效,后果不堪設想。凡兩種合用時降低或喪失藥效,或產生毒性作用的,稱為配伍禁忌,必須嚴格遵守。
中藥泡酒非常講究,有很多的禁忌,應慎重行事。單行、相須、相使、相畏、相惡、相畏、相反總稱為“七情和合”,其中相惡、相畏、相反的,具有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十八反:即兩藥相配后可產生毒性反應或劇烈的副作用。十九畏:即兩藥同用,引起對抗或降低藥效。
藥酒之痛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喝藥酒。有些藥酒的功效,對不同體質的人來說,效果也不一樣。陰虛體質和陽熱體質的人,對藥酒會有不同的反應。比如人參酒,氣虛、怕冷、腰腿疼痛的人喝了,那就是對癥下藥;但如果陰虛火旺、體質陽熱的人喝了卻適得其反。
藥酒含有多種中藥及其他物質,具體成分無法知悉,各種成分也會相互反應,藥性極不確定,很有可能影響到肝腎代謝,甚至造成全身臟器功能衰竭。應遵醫囑,切勿隨意食用,以免發生意外。
藥酒之瘍
辨證論治是中醫的精華和特色,需要針對不同體質、不同疾病進行調整。即因人因地因時采取不同的方案區別對待,也就是臨床上所講的個性化方案,它區別于現代醫學所說的群體化方案。
沒有“包治百病”的藥酒。用藥一般是根據適用癥來的,可能對少數人有效,而對絕大部分人不起作用。工廠生產的藥酒都是統方制作出來的,不是什么人都適合這個方子。
某藥酒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的類別為中藥,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是藥品不是保健品,卻從產品、營銷包裝等多方面弱化它的藥品屬性,作為保健品強勢促銷。
其未被中醫典籍記載過,配伍和劑量也不規范。所謂的含“67種藥材”,觸犯中醫理論中的“十八反”,太多不僅無益反而會產生一定的毒性。
按照國家新廣告法的規定,藥品只能針對某種疾病,不能宣傳普及性疾病的預防。然而該藥酒把功效標榜得無所不能,無病不治,采用“全能保健品”的廣告套路,愚弄消費者,坑害百姓。
物極必反,在當下藥酒行業良莠不齊的現狀背后,卻孕育著一輪新的發展機遇,或者說是一個新的發展風口。藥酒行業如果能正本清源,堅定不移地走品質提升品牌的道路,也許能重整昔日的雄風,重新贏得消費者的認同。(來源:吹哨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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