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9年1-12月,釀酒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完成釀酒總產量5590.13萬千升,同比增長0.30%。其中飲料酒產量4898.55萬千升,同比增長0.71%;發酵酒精產量691.58萬千升,同比下降2.50%。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9年1-12月,釀酒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完成釀酒總產量5590.13萬千升,同比增長0.30%。其中飲料酒產量4898.55萬千升,同比增長0.71%;發酵酒精產量691.58萬千升,同比下降2.50%。
2019年1-12月,釀酒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總計2129家,其中虧損企業335個,企業虧損面為15.74%。釀酒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累計完成產品銷售收入8350.66億元,同比增長6.80%;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611.67億元,同比增長12.84%;虧損企業累計虧損額45.13億元,同比增長3.56%。
其中,規模以上白酒企業1176家,其中虧損企業131個,企業虧損面為11.14%。累計完成釀酒總產量785.95萬千升,同比下降0.76%。累計完成銷售收入5617.82億元,同比增長8.24%。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404.09億元,同比增長14.54%。虧損企業累計虧損額8.88億元,同比下降5.85%。
從釀酒產業看,白酒產量僅占釀酒產量的16.02%,在釀酒產量中的比重在降低。虧損企業數量占比39%,虧損企業的比重在增加。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占55%,仍然占據相當分量。銷售收入占67.2%,銷售額占據較大優勢;利潤占釀酒產業的87.1%,由此可見,盈利水平占據了釀酒產業的比重。同時也說明了白酒產業在釀酒產業中的分量之重。
酒業的調整到2020年是正在進行時。
從2017年到2019年,白酒產業取得了連續三年較快的發展。尤其是盈利水平,從2017年首次進入了千億時代,2019年更是超過了1400億。在進入2020年之前,我們預判會出現一次較大的調整。通過幾個數據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酒業調整已經是正在進行時。
2017年,規模以上企業的數量是1593家。至2019年,規模以上企業數量減少至1176家。企業數量減少了417家,接近1/3,這說明產業集中度在大幅提高。提高的背后,是產業結構的變化,是產業調整的變化。這個變化所呈現出的產業形勢在2020年會更加凸顯。產業在向名酒產區和特色產區集中,品牌在向名酒品牌、區域強勢品牌集中。
1400億的產業利潤,可以說主要集中在產業前50家。目前白酒產業的企業數量有7300多家。對比之下不難看出,產業利潤集中在4%的企業。所以說,品牌集中度和產業利潤集中度均大幅提高。白酒產業連續三年的增長,其實也是連續三年的調整。之前預判產業結構性調整的步伐在2020年會放緩,也就是說產業的品牌集中度、利潤集中度會相對放緩。這是連續三年高速增長之后,產業調整的內需所決定的。
產業調整是產業結構和市場結構變化所決定的。
從2013年的產業深度調整到2016年下半年進入產業復蘇,產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深度調整中,調整好的都是主動觸底和主動調整的結果。現在我們回頭看,在上一輪的調整中,誰能夠認識、主動調整,誰就把握了機會。調整后的產業變化、排名變化、品牌變化、市場變化都反應了當初調整的主動作為。上一輪的調整可以說主要因為市場需求導致,產業自身積累的矛盾釋放所決定。我認為,接下來新一輪的調整,不僅是產業結構變化和市場結構變化所決定的,同時,消費結構和品牌結構的變化也將起到重要作用。這些變化也已經積累到一定程度,加之產業發展、治理體系建設與完善的需求,這些疊加作用將在今年驅動產業深度調整。這方面和疫情沒有直接關系。歷史總是有很多相似。2012年的塑化劑事件加劇了產業調整的程度。同樣,今年的突發疫情必將會對2020年整個產業調整的幅度加大、加重,甚至呈現出被動拐點式的變化趨勢。
2020年,名酒企業總體會持續向好,但增長幅度顯然會放緩。過度追求高增長,會帶來很多問題。市場的消費需求有沒有高增長的需求?如果沒有,一味追求高增長,必然導致市場層面、技術層面、價格層面、服務層面的諸多問題。
原本就比較困難的中小企業愈加艱難。疫情的到來,使得企業的生存壓力會更加嚴峻。如何應對,還是要從產業大的背景、產業總體發展的趨勢去深刻思考,找到、找準未來之路。
產業政策調整為產業調整帶來更大挑戰。
白酒產業原本就是一個市場化的產業。產業政策的限制阻礙了白酒產業的市場競爭。落后產能得不到有效淘汰,市場退出機制受到了影響。市場經濟體系中的兩個主體,一個是公眾(消費者),一個是企業(廠商)。兩個主體的相互關系,可以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之前國家對白酒行業實施的“政府指導型”市場經濟,強調市場與計劃的有效結合,對處于溫飽經濟發展中的市場而言,可以發揮政府調節的優勢,提高資源利用的時空效率。其目的,一方面是為經濟的正常運轉提供條件;另一方面則是彌補和糾正市場的缺陷。那么,白酒產業發展至如今的階段,可以說政策的指導性是功不可沒的,今天產業發展的日新月異,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時至今日,我國經濟水平、消費水平、市場結構、人口結構都發生了的變化。此時的產業政策放開,不再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預白酒行業的經濟運行,一是顯示了政府管理職能的睿智和自信;二是對產業發展、行業管理和市場機制的高度信任;三是對于酒類行業和企業而言,不再限制也意味著不再依賴,企業成為真正的自主性市場競爭主體;四是標志著白酒產業步入市場經濟階段,同時,意味著將會構建白酒產業新的生態體系。
之前,受限于白酒限制政策的影響,酒類產業無法貫徹市場公平競爭和自然淘汰機制,這成為了酒類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極大瓶頸。具體體現為酒類產品生產準入標準難以提高,白酒優質產區的優勢難以發揮,落后產能無法及時淘汰,優勢產能和優質資源難以發揮。即便如此,從2019年白酒的各項經濟數據看產業競爭格局也已經發生了變化。
產業政策調整有利于酒業吸引優質資源、外部資本進入酒類行業,加劇市場競爭,逐步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及時淘汰落后產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產業政策的放開對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作用愈加凸顯,有助于推動酒業建立良性競爭市場化機制,實現由規模發展向特色、品質效益的高質量發展轉變,緩解產業總量過剩與個性化不足之間的矛盾。
產業政策的放開,會不會導致酒廠遍地開花?肯定不會,因為隨著消費升級趨勢和品牌意識的崛起,消費者對于精神文化層面的需求、對身心健康的要求、對品質的需求都與日俱增,更青睞有品牌、品質的產品。在行業集中度提高,擠壓式增長的發展趨勢下,產業政策的放開將進一步加劇酒企之間的競爭,白酒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進一步體現出來,強者恒強,部分落后企業必將淘汰,必然促使行業企業更加理性決策,更加認真考慮是否擴大規模、是否異地發展,客觀上使酒類市場惡性競爭得到有效控制,為凈化酒類市場秩序奠定了良性基礎。
我們從近年來規模以上企業數量的變化,不難看出競爭的加劇。預計2020年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數量會降到1000家以內。與此同時,生產的準入門檻必然會隨之提升,這將對酒類行業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體系、誠信體系、溯源體系等各方面提出更高、更嚴格的標準要求,有力推動酒業落后產能淘汰機制,促進酒業的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
白酒產業限制政策的取消,其核心目的是要推動白酒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產業限制政策的放開,說到底是一場涉及新產業、新業態、新思想觀念、新生產方式、新商業模式等諸多方面深刻的革命性變革,為科學完善白酒生產準入機制,為白酒食品、產品品質門檻要求的提升掃清了障礙,因此不是取消底線,而是把選擇權交給了市場,交給了消費者,建立白酒產業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政策底線的取消則意味著市場自我淘汰機制和底線的建立。如果說,以前的白酒企業是在有限的范圍中競爭,而現在是放到了無限的大市場中自我求生存、求發展,可以預見的是,未來的競爭一定是更加激烈的。因為,市場的底線絕不會是單個規模條件,肯定是多個復合條件構成的。因此,與其說是放開,不如說是提得更高、變得更嚴。所以,未來白酒產業的市場競爭,會逐步呈現出高門檻準入,無門檻退出,理性投資的常態。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又是十四五戰略的謀劃之年,更是白酒再一次的調整之年。在這個歷史節點,深刻的思考、智慧的研判對產業未來至關重要。
產業結構的變化,必然導致整個產業系列變革。市場、消費、企業在新的結構中的分配虛位以待。必須認清結構改變,認清自身處境及蘊含的力量,方能改變自我,取得發展的主動。體系是產業發展的基石,構建白酒新的治理體系,方能實現白酒高質量發展。方位是方向和定位,這關乎未來的生存與發展。方向明確,方行之有效。定位準確,方扎實前行。所以,2020年白酒的關鍵詞是:結構、體系、方位。
結 構
結構的變化是產業系統中釀造、市場、流通、消費、產業各元素順位的改變,以及新的元素加入,并伴隨原結構中各元素能力釋放和能力降低的變化。生產、市場、消費新的結構呈現,必將帶來產業格局發生改變。認清結構的變化非常重要。沒有清晰的認識,看明白結構改變給整個產業帶來的變革動力,就無法選擇是順勢而為,還是逆勢而動。這對產業和企業的未來命運至為攸關。
1、市場結構
酒類市場結構之中生產企業與酒類流通、消費之間的主要內在關聯方式看似沒有發生較大變化,事實上變化一直在積聚之中。比如交易關系在發生變化,廠商、特殊渠道商,特殊產品特定對象,廠家與消費者等,交易關系多樣化已經形成。競爭關系更是在發生變化,針鋒相對的競爭改變以競合關系為主要特征。競而有合,相互依存。廠商之間以單純的買賣關系正在走向合作關系,更重要的是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經營理念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