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ensv.cn/baijiuzs/ 2020-10-19 閱讀數:1086
去看,去聽,去嘗,去體驗
現在很多名酒企業都在積極主動地拉近跟消費者的距離,比如茅臺、五糧液、洋河等都開放了酒廠旅游,任何一個消費者都有足夠便利的條件走進釀酒現場,去看看釀酒的糧食需要經過哪些檢驗,釀酒的工人們在什么樣的環境下工作,七十多度的原漿酒剛淌出來是什么滋味,神秘的白酒品酒師們是如何完成勾調的等等,如此,對于白酒勾兌的前前后后才會有更加深切的了解。
造假或是誤解的根源
無論是“勾兌”還是“新工藝白酒”,本身并沒有錯,可為什么說到這兩個詞,就會讓人聯想到假酒呢?這其中的關鍵在于誠信的缺失。
新工藝白酒冒充釀造酒
由于人們對新工藝白酒的戒備心理,市場上出現了生產廠家“不敢寫”,消費者“不敢選”的現象。所謂“不敢寫”指的是生產廠家一方面由于擔心產品賣不出去;而另一方面新工藝白酒低成本高利潤的現實情況也實在讓人心動,所以售賣產品即便是新工藝白酒,也不明確標明從而進行隱瞞,或者干脆打上“純糧釀造”的字號,對消費者進行欺騙。原本就對“勾兌”混淆的消費者,加上廠家商家“背后”操作的曝光,更是不敢也不愿意接受新工藝白酒了。
面對白酒市場的亂象叢生,面對消費人群心理隨白酒事件的起伏跌宕,法律出臺了相關法律規定對白酒行業和企業進行規范。除了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這類在宏觀上規范食品業行為的法律法規之外,針對酒類行業特定的法律法規也相應出臺,比如,2006年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全國白酒行業純糧固態發酵白酒行業規范》配合《純糧固態發酵白酒審定規則》的使用,為“純糧白酒”四個字設立了門檻,明確規定了只有符合以上兩規定要求的產品,才能授予和貼印“純糧白酒”標志。
另外,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也明確指出對于“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以及“摻假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酒類商品”嚴禁批發、零售和儲運。
消費者在購買白酒時一定要在正規場所購買正規廠商的產品,至于是釀造白酒還是新工藝白酒,可以看清標識后,根據需求自行選擇。(來源:酩閱 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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