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汾青酒廠是隸屬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以生產、銷售馳名商標“杏花村”系列白酒--杏花村福酒、杏花村清酒為主營業務,兼營彩印包裝、釀酒機械加工和非標設備制作。
2001年前,一直以生產原酒為汾酒集團提供優質白酒。2001年由于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我廠走向市場自主生產、銷售“杏花村”系列白酒。在汾酒集團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幫助下,經過多年的發展,分廠已擁有了的釀造工藝、技術裝備和初具規模的市場銷售網絡。目前,企業現有員工近1200人,占地面積約14萬平方米,年生產杏花村系列白酒15000噸,2012年,銷售收入超過2億元,實現利稅6000萬元,產品遍布全省各地及河南、廣東、云南、廣西、湖南、湖北、北京、山東等省外區域市場。
多年來,我廠在汾酒集團的正確領導下,緊密圍繞誠信與創新、變革與開放、責任與擔當、激情與夢想“酒魂”核心內容,以“為社會、為市場、為客戶”創造價值為宗旨,以“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為中心,推進企業發展。
——注重企業文化建設,依托汾酒文化源源流長的深厚底蘊,發展延伸“堅守傳統,釀造自然”的品牌文化,倡導一種“清香做酒、清正做人”的企業理念,開展職工群眾喜聞樂見、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動,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生存質量,使職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
——注重以品牌戰略為導向,以質量管理為核心,以品牌文化為內涵的發展戰略,使杏花村福酒、杏花村清酒的品牌價值、品牌形象、品牌競爭力得到提升。39%vol杏花村福酒以其綿軟柔和、協調爽凈、淡雅圓潤、飲后回味悠長的品質,榮獲食品工業協會頒發的“白酒典型風格銀杯獎”。
——注重生產現場管理,推動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完善,提升員工的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企業整體面貌的改善,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注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2005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委員會評為“文明單位”。2006年被山西省總工會評為“模范職工小家”,被山西省國資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2008年我廠工會榮獲中華總工會模范職工小家稱號,團支委榮獲國資委五四紅旗團總支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