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ensv.cn/ 2020-02-04 閱讀數:791
2019年是食品工業高質量發展關鍵之年,“十三五”規劃進入收尾階段,食品工業進一步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結構,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保;努力適應食品消費方式和消費趨勢新變化,更加精準聚焦城鄉廣大消費群體,不斷提高食品和消費互動體驗,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在新成立70周年之際,食品工業戰線以飽滿熱情融入改革開放,以優異成績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此,食品工業協會組織食品行業專家、食品骨干企業和行業媒體代表,從國家政策、行業宏觀和產業微觀三個方面,遴選出“2019年食品工業重要記事”。
1
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工作的意見》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實施條例》實施
確保“舌尖上的”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必須深化改革創新,用非常嚴謹的標準、非常嚴格的監管、非常嚴厲的處罰、非常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意見》規劃,到2020年,基于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月26日,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強化了食品監管,完善了食品風險監測、標準等基礎性制度,進一落實了生產經營者的食品主體責任,完善了食品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新《條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是對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法更進一步的細化和落實。
《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工作的意見》出臺和新修訂的《食品法實施條例》將更加有力推動我國食品總體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得到根本性。
2
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成立
2019年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17個相關部門,共同組建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對《國民營養計劃》實施的領導、協調和指導,統籌推進營養健康工作。委員會發布了《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工作規則》、《國民營養計劃2019年重點工作》、《健康行動2019—2030》等文件,其中“完善食品標準體系,制定以食品為基礎的營養健康標準,推進食品營養標準體系建設,政府要加快研究制定標準限制高糖食品的生產銷售”以及倡議“減鹽、減油、減糖”的健康飲食等內容,將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3
第二屆食品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成立
2019年7月,時隔九年之后食品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簡稱委員會)完成換屆,第二屆委員會成立。食品國家標準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我國的食品標準體系將更為健全和完善。新一屆食品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的成立獲得關注,食品法典委員會湯姆·海蘭德特地發來賀信。
4
國家下調進口食品關稅
取消首次進口食品標簽備案要求
2019年,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 稅委會〔2019〕50號),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將對859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的進口關稅進行調整,其中涉及眾多進口食品關稅。
值得注意的是,下調關稅后,進口豬肉的暫定稅率為8%,進口凍鱈魚和凍狹鱈魚暫定稅率分別為2%和5%,嬰幼奶粉的暫定稅率僅為5%。這表明,我國食品市場將進一步加大開放力度,更多優質食品將進入市場。同時,國家海關總署規定,為了便利進口商,從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備案要求,簡化進口通關手續,提高通關效率。
5
“辣條”按“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類別管理
南北之爭終結
2019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調味面制品質量監管的公告》,公告明晰了包括“統一‘辣條’類食品分類、嚴格食品生產衛生規范和設施條件管理、加強原輔料和生產過程管控、嚴格標簽標識管理、倡導減鹽減油減糖、加強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六項內容。六項內容中,其中“對‘辣條’類食品統一按照‘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生產許可類別進行管理,凡與此不一致的,應當于2020年1月31日前調整到位”的明確要求,也意味著辣條“南北之爭”的終結。
6
白酒生產線不再列為“限制類”,征稅環節不變
2019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在2011年移除啤酒和酒精基礎上,此次“白酒生產線”也被移出了“限制類”產業目錄,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白酒生產線”從2020年開始已不再是國家的限制性產業,這對今后白酒工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12月3日,財政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顯示,白酒征稅環節和稅率不變,而此前白酒行業較為關心的“白酒征稅移至消費端”,并未出現在征求意見稿內。
7
國家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
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
2019年,國家市場管理監管總局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同時補充起草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主要在四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進一步嚴格配方注冊;二是進一步加大違規懲罰力度;三是進一步落實“放管服”要求;四是進一步明確職責程序和時限。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到2019年再次修訂。辦法修訂后,進一步強化了嬰幼兒奶粉管理的科學性,切實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生產和消費質量。
8
保健食品標簽將要標注“保健食品不是
不能代替疾病”
2019年8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簽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不能代替疾病”。該指南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使消費者更易于區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藥品,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9
《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11月,為進一步規范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的《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對食品標簽提出的若干新要求,以及與現行食品國家標準的銜接引起了食品行業的極大關注。
10
《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13項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起草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毒素限量”、“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裝即食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速凍面米與調制食品”、“酒釀”、“食品營養強化劑碳酸錳”、“食品營養強化劑硒酸鈉”、“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食品中香蘭素、甲基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豆素的測定”、“哺乳動物體內堿性彗星試驗”等13項食品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11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11月,海關總署發布《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擴大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范圍,由現行的目錄制改為實施分類注冊管理,同時修訂了對于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注冊的條件要求、提交的材料要求、將定期復審修訂為年度驗證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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